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
为提高质量认证行业公信力,优化质量认证市场环境,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认证从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市监认证函〔2026〕344号)有关要求,省局决定开展2026年自愿性认证活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原则
(一)深化信用监管,推进智慧检查。深化认证从业机构风险分类管理应用,依据分类结果设定差异化抽查比例,重点聚焦高风险、问题集中的从业机构,实现精准化、差异化监管。依托“认证行政监管系统”“认证审核签到系统”“认证机构全景画像”等信息化工具,深入分析审核计划、认证结果及签到信息等关键数据,精准识别潜在问题线索,推行现场与非现场检查一体化模式,迅速找准检查切入点,切实提升检查效率和效能。
(二)强化协同监管,统筹整体发力。检查工作由总局统一制定检查标准、明确检查重点、抽取检查对象,避免多头重复检查。省局加强对全省检查工作的统筹协调,各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分级实施检查任务,加强与相关业务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做到上下贯通,形成监管合力。
(三)强化规范监管,提升专业水平。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有关规定,确保检查程序合法、过程规范、结果公正。推广应用现场检查记录仪,做到全过程留痕。
二、检查范围、方式和重点
(一)检查范围
2026年度省局“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范围是总局随机抽取的300家获证组织及其所涉及的认证机构,并延伸至相关认证人员的从业行为。
(二)检查方式
采取机构现场检查、获证组织查验、认证活动追溯及档案抽查、认证人员询问调查等方式进行检查。检查时对照检查表内容逐项开展,逐条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填报到认证行政监管系统。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认证行为,要及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有关问题的证据材料要留存备查。
(三)检查重点
重点检查认证机构是否持续满足资质许可条件,是否存在买证卖证、虚假认证、超范围认证、减少或遗漏认证程序、聘用无资质人员从事认证活动、未有效实施跟踪调查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关注有机产品认证、计量管理体系认证、HACCP认证、知识产权相关认证以及风险等级高的认证机构。
三、检查人员和完成时间
各市局负责从辖区内抽取认证监管人员进行检查,必要时可吸纳技术专家参与。各市局要对检查结果在认证行政监管系统的录入情况审核把关,确保关联数据的一致性,此项工作务于10月31日前完成。各市、县市场监管部门依据总局本次抽取的检查任务为准,不再自行组织自愿性认证活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局要高度重视自愿性认证活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计划,明确检查人员,强化基层指导工作,确保检查任务有序推进、扎实有效、按时完成。省局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相关专家围绕重点检查领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督导。
(二)依法依规检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行风建设,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各市局要加强梳理分析,定期(每季度末)向省局反馈报告,省局将协调认证监管业务专家统筹研判,提出处置意见。检查中如发现认证机构存在重大问题或需立案调查,请及时上报省局。需要总局处理的,请及时与省局联系,由省局向总局报告。
(三)强化结果运用。各市局要认真分析研判发现的问题,并将问题进行简明扼要、表述准确、事实清晰的描述,按要求填报至认证行政监管系统。2026年自愿性认证活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情况,由省局汇总后在官网统一公示。
(四)信息统计报送。请各市局于11月6日前将自愿性认证活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统计表、检查结果明细表和工作总结上报省局(Word版和PDF盖章版一并报送)。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16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010-88136500
15269187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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